东台市2025-202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2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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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81-HJGC-G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台市2025-202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遴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更正为:“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遴选申请人或遴选申请人上级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遴选申请人或遴选申请人上级公司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由遴选申请人出具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

2、遴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更正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遴选申请人或遴选申请人上级公司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遴选申请人或遴选申请人上级公司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由遴选申请人出具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3、第五章 评审与中选标准 2、评分标准 序号3农业保险服务队伍保障 ②评审标准更正为:“截止遴选公告发布之日,遴选申请人在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镇聘用专职农险服务人员,指标分值2分。(镇级专职农险服务人员配备率=镇级专职农险服务人员数/服务镇的数量,得分=镇级专职农险服务人员配备率×指标分值,配备率大于100%,按100%计算。保险机构承诺中选后在3个月内配齐服务人员按分值的50%计算)。截止遴选公告发布之日,在开展业务的行政村、居委会聘用协保员,指标分值2分。(村级农险协保员配备率=村级农险协保员数量/村和居委会数量,得分=村级农险协保员配备率×指标分值,配备率大于100%,按100%计算。保险机构承诺中选后在3个月内配齐服务人员按分值的50%计算)。注:上述人员不得与县级公司专职人员重复。以下资料不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提供⑴遴选申请人与镇级专职农险服务人员、村级协保人员签订的并经所属镇(区)农业农村部门确认盖章的服务合同或协议;⑵镇级专职保险服务人员支付薪资银行流水;⑶镇级专职农险服务人员名单汇总表、村级协保人员名单汇总表;⑷服务镇区的村和居委会花名册(格式自拟)等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为依据。如镇级专职农险服务人员为劳务外包用工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⑴镇级专职农险服务人员名单汇总表;⑵遴选申请人(或遴选申请人上级公司)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协议;⑶遴选申请人(或遴选申请人上级公司)支付给劳务外包公司至少3个月薪资的银行流水;⑷劳务外包公司与镇级专职保险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须经镇区农业农村部门确认盖章)。如劳务合同未经镇区农业农村部门确认盖章,则除劳务合同外,还须提供由镇区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能体现镇级专职保险服务人员劳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⑸劳务外包公司支付给镇级专职保险服务人员至少3个月薪资的银行流水;⑹服务镇区的村和居委会花名册(格式自拟)。”

4、第五章 评审与中选标准 序号2 评分标准 4基层服务网络保联评审标准变更为:“截止遴选公告发布之日,遴选申请人已在东台区域内建立镇(区)农险服务网点(行政监管机构批准的分支机构)并营运的,需提供⑴相关内容汇总表(格式自拟,需体现办公地址详细内容),⑵营业执照、⑶行政监管机构建立网点的批复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xkz.nfra.gov.cn)查询的保险许可证信息截图、⑷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有一个网点得1分,最高得8分。”

5、第五章 评审与中选标准 序号2评分标准 8保险覆盖率评审标准变更为:“2023年度、2024年度东台市机构在东台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横向对比,由高到低排名。 2023年水稻农业保险覆盖率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0.8分,第三名得0.6分,第四名得0.4分,第五名得0.2分。2023年小麦、玉米、育肥猪以及2024年水稻、小麦、玉米、育肥猪农业保险覆盖率分别参照上述2023水稻农业保险覆盖率计分规则计分。最高得8分。注:[水稻(小麦、玉米)保险覆盖率=水稻(小麦、玉米)参加农业保险面积/水稻(小麦、玉米)种植面积;育肥猪保险覆盖率=年育肥猪投保头数/年育肥猪出栏头数。水稻(小麦、玉米)种植面积、育肥猪年出栏头数采用统计、农业农村部门发布或认可的数据。]各遴选参选人须根据2023年度、2024年度东台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年度自评价数据,自行计算上述覆盖率【并列出详细计算过程,格式自拟】。东台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根据投保面积、头数和统计、农业农村部门发布或认可种植面积和出栏数据计算上述覆盖率,供遴选小组对比评审、排名并计分。各遴选参选人须诚信计算上述覆盖率,两者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东台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提供的数据为准。”

6、第五章评审与中选标准2评分标准10评分项目名称变更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简单赔付率”。评审标准变更为:“2023年度、2024年度东台市机构在东台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简单赔付率横向对比,由高到低排名2023年简单赔付率第一名得2.5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5分,第四名得1分,第五名得0.5分2024年简单赔付率第一名得2.5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5分,第四名得1分,第五名得0.5分。注:未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不得分,相关数据以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统计报表为准。(计算公式: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直接赔款÷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各遴选参选人须根据2023年度、2024年度东台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年度自评价数据,自行计算上述政策性农业保险简单赔付率【并列出详细计算过程,格式自拟】。东台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根据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统计报表,计算政策性农业保险简单赔付率,供遴选小组对比评审、排名并计分。各遴选参选人须诚信计算上述简单赔付率,两者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东台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提供的数据为准。”

7、“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不需提供,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直接上传遴选文件提供的空白格式。

8、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05-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凡遴选文件中涉及更正内容的均作同样修改。

2、本项目允许保险机构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遴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参选人法定代表人。

3、其他内容按原遴选文件内容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台市财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东台市北海中路8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560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台市城中花园南门2号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261272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26127240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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