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4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联合召开《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贯彻实施推进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心旻,省政府副省长沈剑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盐城市设立分会场组织集中收听收看,市人大负责同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负责同志及市财政局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夏心旻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江苏实践”,是破解财会监督现实难题、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保障。条例系统构建了“五元一体”财会监督体系,明确监督的内容和权责,规范监督的措施和程序,加强监督数据共享和结果运用,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强普法释法和严格执法,强化协同联动和跟踪问效,加快研究制定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形成学习条例、理解条例、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沈剑荣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条例核心要义和贯彻要求,紧盯关键环节,有力有效推动条例落地实施。要突出系统集成,统筹推动各类主体各负其责、协同发力;突出强化贯通协调,加强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协同,汇聚监督合力;突出依责履职,落实部门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经纪律执行、风险隐患防范,增强监督实效;突出数字赋能,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监督效能;突出服务导向,规范涉企检查,服务企业发展,持续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会上,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就条例主要内容和具体工作安排作说明,省教育厅、省医保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别作交流发言。
下一步,盐城市财政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紧研究制定全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实施方案,完善配套制度,细化任务举措,强化协同联动,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同时,持续深化条例学习宣传与贯彻执行,不断提升全市财会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数字化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篇章提供坚实财政支撑和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