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照明设施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6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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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照明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JSZC-320924-HCXM-C2026-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供应商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磋商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6-08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4-HCXM-C2026-0007 

项目名称:射阳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照明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230000万元(采购包1:259.930000万元;采购包2:137.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259.93万元,采购包2:137.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各包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采购包,其中:

采购包1(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沿河东路、丰园路、双龙新村南门等路段新建65杆150WLED单臂路灯;红旗东路(黄海路-海都路段)道路增补150WLED单臂路灯58杆;新城大道与幸福大道,新城大道与丰园路等8个路口补建12杆16米6灯200WLED中杆灯;黄海桥、德发桥等9座桥68杆玉兰灯顶部支架及灯具进行升级改造;海都北路新建10杆150WLED单臂路灯。

采购包2(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食品工业园LED灯头更换302套;小洋河两侧、黄海路等5条路景观灯改造485杆;朝阳街路灯改造,增补32套泛光灯等。

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采购人保留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2个采购包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采购包1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的第一名,其报价可继续参与下一包的评审,但不再推荐该供应商为采购包2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以采购包1、采购包2顺序依次进行。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结果。(如果一个供应商同时投多个包,投标文件需要分包单独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工,具体工期要求服从采购人建设工期需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磋商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采购包2

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磋商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供应商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磋商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6-08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6-08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开标一室射阳县市民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至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至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电子响应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成交公告发布后由成交供应商邮寄至(代理公司),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5.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射阳县合德镇人民东路54号

联系人:陈豪东

联系电话:18861944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射阳县幸福大道万成尚景一期A11号楼104门市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0515-82377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

电话:0515-8237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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