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省政务云医保盐城专区扩容项目【省政务云医保盐城专区扩容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价格扣除)】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省政务云医保盐城专区扩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省政务云医保盐城专区扩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当前省政务云医保盐城专区及市政务云现有资源均无法满足业务运行需求,为保障医保数据安全合规应用,助力“人工智能+医保”深度融合,拟对省政务云医保盐城专区实施资源扩容。扩容聚焦满足医保数据高效运算、安全存储、高质量应用三大核心目标,重点提升专区计算、存储、网络及大数据分析能力,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医保智能体,全量配置国产化安全设备,严格遵循“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核心原则,所有数据归集、治理、系统运行均依托省政务云医保盐城专区开展,实现资源统一调度、系统稳定运行、数据安全可控,为“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数据共享平台落地运行提供坚实支撑。本次扩容计划配置弹性计算服务1200VCPU,2400GB内存,块存储服务300TB,大数据离线计算服务360CU,大数据离线计算存储服务200TB。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9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根据《关于印发盐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子项目(第二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需要对省政务云医保盐城专区进行扩容,用于数据治理和5大赋能应用系统建设,该系统需用使用省医保局数据,省医保局数据均存储在省政务云,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数据共享负面清单及规范处理程序工作提示(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函〔2026〕33号)要求,在专区以外盐城无法获取全量医保数据,因此省政务云医保盐城专区扩容是本项目的客观定位,而非采购人主观要求。 2.目前省医保数据仅存储在省政务云且无法在其他区域部署,因此为满足数据治理和5大赋能应用系统建设,省政务云医保盐城专区扩容具有不可替代性。 3.项目资金预算按照省政务云服务目录单价以及预估使用量进行测算,预算科学合理。 4.根据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与江苏省数据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省政务云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CZ-320000-SCZX-G2025-0517),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向江苏省数据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政务云服务,因此本次扩容项目只能由江苏省数据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具有独占性。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省数据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号9楼912-1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UQC6253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10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8楼
联系电话:16605150333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9号盐城城投商务楼
联系电话:0515-8050135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联系电话:1300447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