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园区道路市政管网清淤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3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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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园区道路市政管网清淤项目 JSZC-320924-YCBR-C2026-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0-10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4-YCBR-C2026-0004 

项目名称: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园区道路市政管网清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80万元 

采购需求:

对港区能源路、高新路、磐石西路、远景大道、水头大道、S329省道部分路段市政管网进行疏通清堵,总长约45公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为准)。管道清淤:检查井、管道内的淤积量需满足CCTV检测标准。清淤范围包括管道及检查井;清淤内容包括临时封猪、渡水(雨污水管网存在满管水现象)、降排水、通风、清淤、淤泥外运、安全围护等,确保能够实施CCTV检测。清理出的淤泥需全部清除外运出园区。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0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0-10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10-10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射阳县射阳港人民路2号

联系人:武传芳

联系电话:15251050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宝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射阳县城城中花园A区1-3、2-3、2-2号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18761266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婷

电话:1876126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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