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盐城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的各项规定,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盐城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csczjcxr@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程旭冉,邮政编码:224000。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4日。 附件1: 盐城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doc 附件2: 关于《盐城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说明.doc 盐城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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