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PPP项目入库和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PPP项目入库和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6】1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开展,做好大市区PPP项目筛选报送工作,现将省厅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苏财金【2016】14号和苏财金【2015】21号要求,及时做好本地区、本部门项目的筛选报送工作,并于4月28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财政局金融处,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市财政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联系人:刘晓明 彭明星,电话:88363771, 电子版发送至ycczjrc@163.com。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PPP项目入库和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6】14号)
盐城市财政局
201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