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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00:00 [ ] 浏览次数:

各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监督管理的要求和市财政局年度工作安排,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区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状况,进一步强化市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在盐城市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调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调查范围是2011年-2015年省结算的彩票公益金、国家和省级安排的专项彩票公益金。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彩票公益金清算情况。包括彩票销售类型、销量、提取比例,省应分配及已结算的彩票公益金等情况。

二是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包括彩票公益金收入、支出和结余(包括财政结余和单位结余),彩票公益金是否存在应拨未拨、未及时拨付等情况。

三是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包括彩票公益金用于民政部门、体育部门及其他单位的金额、比例等情况。

四是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包括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事业、教育事业及其他方面的金额、比例,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等情况。

五是彩票公益金管理情况。包括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及所属部门、总投资、起止日期、立项批复文号、财政安排的彩票公益金、使用彩票公益金、彩票公益金结余,项目工程进展、及彩票公益金使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等情况。

二、调查方式及步骤

本次调查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分级实施、单位自查、财政抽查的方式进行。市、区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所辖范围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调查工作。

    1.单位自查(6月6日-6月25日)。市直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市直用于社会福利、体育事业、教育事业及其他方面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分别由市民政局、市体育局、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报表填报(6月26日-6月30日)。相关单位依据自查情况,填制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调查报表(共五张,可通过市财政局网站下载),撰写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报表和调查报告于6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3.财政抽查(7月1日-7月20日)。通过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项目立项和账务等台账资料,对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项目进行抽查、核实,其中:区级项目抽查面不少于20%,市本级项目抽查面不少于30%。

各区财政局要及时组织开展所辖区的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调查工作,于6月30日前将调查结果报市财政局统一汇总,同时附报本地区的调查报告。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调查工作。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认真核实和填报各项调查内容,全面、真实地反映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确保调查质量。

(二)认真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围绕调查范围和内容,详细说明所管辖范围的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特别是项目未启动或未及时完工情况,及公益金未按规定规定用途使用、应拨未拨、未及时拨付、截留挪用等问题,并就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三)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区财政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及时将纸质调查报表、调查报告及相关电子数据报送市财政局综合处(联系人:韩旭光,联系电话:88362971,电子邮箱1041997289@qq.com)。

附件:1. 2011年-2015年市区彩票公益金清算情况表

      2.2011年-2015年市区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表

3. 2011年-2015年市区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表

4. 2011年-2015年市区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表

5. 2011年-2015年市区彩票公益金管理情况表

 

 

盐城市财政局

                                  2016年5月30日

市区彩票公益金调查表.xls市区彩票公益金调查表填报说明.doc

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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