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盐都〔2021〕第4号
一、项目编号:YDZC202106-FS075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洗涤租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盐城市绿洁医疗布草洗涤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开发区东城村(象王北侧)
被投诉人: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
相关供应商:东台市洁恒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维五路13号
相关供应商:连云港豪洁医用织物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六号内
相关供应商:南通鑫晨医疗用品洗涤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永通路119号
四、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9日,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洗涤租赁服务项目(编号:YDZC202106-FS07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2021年7月27日,投诉人提起质疑。2021年8月3日,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答复质疑。2021年8月21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2021年8月27日,本机关要求投诉人补正。2021年9月4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补正后的投诉材料。本机关依法进行了审查。投诉人投诉事项为:1、中标单位东台市洁恒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洁恒公司)在本项目第二次招标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导致废标,在本次招标中应当限制其投标。2、本次项目评标过程中存在人为故意压低投诉人评标得分,评标结果依然公示洁恒公司中标,不但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而且还违反本次招标评分标准的相关规定。3、本次招投标中完全有理由相信投标单位南通鑫晨医疗用品洗涤有限公司、连云港豪洁医用织物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及中标单位串通投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环节未向评标委员会提出该类情形的审查工作。4、本次招标的评分标准实为中标单位洁恒公司量身定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者。
五、法律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事项4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