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FCG20210199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教室照明增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厚睦莱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高作镇交通路9号
被投诉人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南大街
被投诉人2: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高新区五一路希望小镇
四、基本情况
2021年7月8日,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的“教室照明增亮项目”(项目编号:DFCG20210199),2021年8月7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1年8月10日,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正式受理。投诉人对该项目的拟中标供应商公示结果质疑。投诉请求一是依法认定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的评分基准价无效。二是依法惩处恶意低价竞标及有组织“围标”攫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于2021年9月15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大财购决〔2021〕4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款、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恶意低价竞标及有组织“围标”攫取国家财政资金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原评分基准价无效的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原公告中标人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