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根据全省预算一体化管理工作部署,盐城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绩效系统管理要求,梳理最新操作流程和编制要求,修订了《盐城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全面规范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强化对部门单位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指导作用。
一是增加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善指南内容。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所有预算单位均需编制部门绩效目标”的要求,新修订的《指南》系统阐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原理及各个环节的操作要点,增加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的指导内容,引导预算部门单位从基本原理、编制方法、编审流程、批复公开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管理。
二是更新绩效指标类型,规范指标设置。在原有的基础上,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全面更新绩效指标类型,将项目绩效指标中成本指标由二级指标调整为一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为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生态环境成本指标等三项二级指标,强调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充分反映项目实施产生的各方面成本的预期控制范围。
三是契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明确编审流程。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具体的操作规则和流程,《指南》从项目入库、“一上”阶段、“二上”阶段、批复公开等阶段详细说明每个阶段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的主要内容及编制重点,明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审核原则、审核内容以及操作规范流程,便于预算部门单位操作,有效减少工作量,提升工作实效。
四是总结目标编制常见问题,提供编制案例。根据近几年绩效目标审核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总结归纳出预算编制中出现的10种常见问题,提高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精准性。根据部门要求,择优选取项目和整体绩效目标编制的典型案例,为预算部门单位编制绩效目标提供现实参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