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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财政出台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2-11-04 17:50 [ ] 浏览次数:

为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强化对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管理监督,近日,市财政局出台了《盐城市本级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共三十五条,明确了可委托和禁止委托的绩效管理业务范围,规定了第三方机构的资质和参与原则,规范了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和违法违规信息报告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委托方和管理对象的范围,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业务的原则、条件、权利和职责,可委托和禁止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的业务范围,财政部门及委托方的监督指导,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和违规处理等。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推动《办法》的落实工作,努力提升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的质量和水平。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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