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近日,我局联合市发改委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成品粮储备补贴机制的通知》,切实增强粮食保供能力。《通知》明确,成品粮储备规模按主城区常住城镇人口每人每天0.7斤、10天左右的市场供应量标准测算,省财政按210元/吨·年的标准给予补贴,市财政对保管轮换及贷款利息费用给予一定补贴。2022年省补贴资金已预拨各区,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督促各区尽快将本地区成品粮储备规模落实到位,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建立成品粮储备补贴机制 增强粮食保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