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67-221JIBEP2101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中医院“医疗设备及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 诉 人:江苏欣华恒精密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靖安街道三江口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赵 健
被投诉人1: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李存华
被投诉人2:盐城市中医院
地 址:盐城市人民北路53号
法定代表人:顾月星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投诉事项1为“招标文件第四章‘2、检测报告要求’中要求提供304不锈钢板、304不锈钢方管、304不锈钢圆管近三年,每年各3份,共计9份检测报告,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人投诉事项2为“招标文件第四章‘2、检测报告要求’中要求提供304不锈钢板、304不锈钢方管、304不锈钢圆管不同月份的检测报告,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人投诉事项3为“招标文件第四章‘2、检测报告要求’中要求提供台面操作软垫、抽屉垫2021年送检符合GB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的检测报告,以非本行业的检测标准作为评分项”。
(二)投诉请求
请求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维护投诉人合法权益,修改招标文件并重新采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盐城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