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底,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采取县(市、区)交叉检查方式,协调各地财政检查骨干,组织成立12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涉粮企业开展财政专项检查,形成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财政监督检查联动机制。
粮食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维护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首要战略任务。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资金管理专项检查,深入查找粮食购销领域资金保障、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强化地方政府储备粮油财政保障职责,完善储备粮油补贴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粮食购销领域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粮食工作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大局得到维护巩固。
本次专项检查将基于省市委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和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对2021年度粮食购销领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省市委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检查重点突出储备粮油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下达情况、财政资金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稻谷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承储企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揭示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检查通知要求,各检查组视疫情防控和人员组织情况自行开展检查工作,4月上旬进点检查,4月底现场检查结束,5月底完成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