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CG-2021G-C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亭湖区文峰街道市容秩序维护安全巡查外包服务(不见面开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采购需求:“亭湖区文峰街道市容秩序维护安全巡查外包服务,即完成服务区域内各类市容秩序、城市设施的缺陷、缺失、违法行为的发现、劝止、整改、驱逐出区、上报和其他管理任务,确保市、区等各类考核中不失分,详细内容见项目需求。”现更改为“亭湖区文峰街道市容秩序维护安全巡查外包服务,即完成服务区域内各类市容秩序、城市设施的缺陷、缺失、违法行为的发现、劝止、上报和其他管理任务,确保市、区等各类考核中不失分,详细内容见项目需求”。
2、原采购文件中第四项目需求:3、外包内容 “(2)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查处,在查处劝阻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3)对临街面施工门市,应确认其施工手续是否完备、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主动要求商户设置围挡,提醒周边行人注意安全。(6)及时发现、制止临街门店、住户私拉乱接各类电线进行充电或运行电器等违规违法、危及安全的等行为。实施市容管理应及时发现、劝止、上报、处置、跟踪整改下列事项,上报整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现更改为“(2)对各类违规行为应及时发现并上报,在调查的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3)对临街面施工门市,应确认其施工手续是否完备、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并提醒周边行人注意安全。(6)及时发现、劝止临街门店、住户私拉乱接各类电线进行充电或运行电器等违规违法、危及安全的等行为。实施市容管理应及时发现、劝止、上报、跟踪整改下列事项,上报整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各投标人报价明细表内须按照更改后的内容填写价格。
3、原采购文件第24页《亭湖区文峰街道市容秩序维护安全巡查外包服务考核办法》:安全巡查“(2)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查处,在查处劝阻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秩序维护1、及时发现、制止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摆放、展示商品,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活动、摆摊设点,和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装饰、清洗、销售或租赁的行为;及时劝阻、引导经营者规范摆放、入店入场规范合法经营。2、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晾晒物品和兜售、散发物品及宣传单,清理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在指定公共张贴(便民信息栏)之外的场所和所有建筑物、立杆和各类设施、含路面上面的张贴、章印、涂写、刻画等非法宣传或营销视线可见影响市容环境的小广告、喷涂等)。”现更改为“(2)对各类违规行为应及时发现并上报,在调查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秩序维护1、及时发现劝止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摆放、展示商品,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活动、摆摊设点,和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装饰、清洗、销售或租赁的行为;引导经营者规范摆放、入店入场规范合法经营。2、没有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晾晒物品和兜售、散发物品及宣传单,清理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在指定公共张贴(便民信息栏)之外的场所和所有建筑物、立杆和各类设施、含路面上面的张贴、章印、涂写、刻画等非法宣传或营销视线可见影响市容环境的小广告、喷涂等)。”
4、原采购文件中附件1亭湖区文峰街道市容秩序维护安全巡查外包服务考核办法二(一)(2)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查处,在查处劝阻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6)及时发现、制止临街门店、住户私拉乱接各类电线进行充电或运行电器等违规违法、危及安全的等行为。二(二)1、及时发现、制止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摆放、展示商品,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活动、摆摊设点,和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装饰、清洗、销售或租赁的行为;及时劝阻、引导经营者规范摆放、入店入场规范合法经营。2、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晾晒物品和兜售、散发物品及宣传单,清理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在指定公共张贴(便民信息栏)之外的场所和所有建筑物、立杆和各类设施、含路面上面的张贴、章印、涂写、刻画等非法宣传或营销视线可见影响市容环境的小广告、喷涂等)。3、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门头店招、户外广告、落地灯箱;沿街派发商业性宣传品、户外走秀、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以及从事促销、展览、咨询等活动进行劝阻和制止。4、对不按规定占用盲道、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5、对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排泄物不及时处理进行劝阻和制止,劝导市民牵绳遛狗、文明养宠。 6、对交通设施、道路路面、路灯设施、排(污)水设施、花坛、绿地、树木损坏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7、对乱倒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渣土进行劝阻和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8、对从事卜卦、算命、赌博、乞讨、卖艺等违法活动进行劝阻和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9、对擅自从事开挖道路、建筑物外部装修装饰、增设或者调整公共设施、乱拉乱接线等行为进行和劝阻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10、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沿街店牌店招与设置规划或技术规范不符,或是设施损坏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露天焚烧、生产经营性油烟排放污染、噪音扰民的,进行劝阻制止,及时上报处理,主动配合职能部门实施管理。
四、市容管理考核分值表
| 序号 | 扣分项目 | 单位 | 对应分值 | 备注 | |
| 1 | 流动摊点乱摆乱设 (含烧烤摊点)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 2 | 出店经营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 3 | 车辆停放杂乱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 4 | 店招及广告管理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和报告 | |
| 5 | 沿街散发小广告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 6 | 城市“牛皮癣” | 处 | 1 | 不及时清理 | |
| 7 | 占道修理或冲洗车辆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 8 | 占用人行道(绿道) 晾晒衣服等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 9 | 占道堆放物料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 10 | 噪音扰民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 11 | 流浪乞讨劝离 | 次 | 1 | 不及时制止 | |
| 12 | 区、街道检查 | 次/处 | 2 | 双倍扣分 | |
| 13 | 乱接电线使用电器或充电, 违规施工、作业等安全隐患 | 次/处 | 3 | 双倍扣分 | |
| 14 | 市级检查考核出现的问题 | 次/处 | 5 | 双倍扣分 | |
现更改为:3、原采购文件中附件1亭湖区文峰街道市容秩序维护安全巡查外包服务(不见面开标)考核办法二(一)(2)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进行劝导,劝导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6)及时发现、劝导临街门店、住户私拉乱接各类电线进行充电或运行电器等违规违法、危及安全的等行为。二(二)1、及时发现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摆放、展示商品,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活动、摆摊设点和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装饰、清洗、销售或租赁的行为;劝导经营者规范摆放、入店入场规范合法经营。2、及时发现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晾晒物品和兜售、散发物品及宣传单等行为,并进行劝导,营造良好秩序。清理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在指定公共张贴“便民信息栏”之外的场所和所有建筑物、立杆和各类设施、含路面上面的张贴、章印、涂写、刻画等非法宣传或营销视线可见影响市容环境的小广告、喷涂等)。3、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门头店招、户外广告、落地灯箱;沿街派发商业性宣传品、户外走秀、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以及从事促销、展览、咨询等活动,要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并积极开展劝导工作,维护良好的街区秩序。4、对不按规定占用盲道、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及时进行提醒、劝导,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5、发现城市道路、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排泄物不及时处理,要进行劝导。 6、发现对交通设施、道路路面、路灯设施、排(污)水设施、花坛、绿地、树木损坏等行为,要迅速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处理,维护良好的街区秩序。 7、发现乱倒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渣土,要迅速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并配合维护现场秩序。9、对擅自从事开挖道路、建筑物外部装修装饰、增设或者调整公共设施、乱拉乱接线等行为要迅速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并配合维护现场秩序。10、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沿街店牌店招与设置规划或技术规范不符,或是设施损坏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露天焚烧、生产经营性油烟排放污染、噪音扰民的,要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并开展劝导工作,实现有效管理。 四、市容管理考核分值表 序号 | 扣分项目 | 单位 | 对应分值 | 备注 | 1 | 流动摊点乱摆乱设 (含烧烤摊点) | 处 | 1 | | 2 | 出店经营 | 处 | 1 | | 3 | 车辆停放杂乱 | 处 | 1 | | 4 | 店招及广告管理 | 处 | 1 | | 5 | 沿街散发小广告 | 处 | 1 | | 6 | 城市“牛皮癣” | 处 | 1 | | 7 | 占道修理或冲洗车辆 | 处 | 1 | | 8 | 占用人行道(绿道) 晾晒衣服等 | 处 | 1 | | 9 | 占道堆放物料 | 处 | 1 | | 10 | 噪音扰民 | 处 | 1 | | 11 | 流浪乞讨劝离 | 次 | 1 | | 12 | 区、街道检查 | 次/处 | 2 | 双倍扣分 | 13 | 乱接电线使用电器或充电, 违规施工、作业等安全隐患 | 次/处 | 3 | 双倍扣分 | 14 | 市级检查考核出现的问题 | 次/处 | 5 | 双倍扣分 |
|
4、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更正日期:2022年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文峰街道办事处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沿河东路12号C座
联 系 方 式: 吴学军 15862080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金融城10号楼806
联系方式: 黄女士 13770005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学军
电 话:1586208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