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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政:精准发力 扛起保障全省粮食安全责任

发布日期:2022-05-09 09:11 [ ] 浏览次数:

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运民生的“压舱石”,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粮食安全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得到全面落实,省财政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有力保障全省粮食稳产提质。2021年,统筹省以上资金超233亿元,支持全省完成粮食产量749.22亿斤,实现五年增产,居全国第8位;粮食播种面积8141.3万亩,连续两年回升;在全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排名全国第三,13个市全部达到优秀等次。

  一、坚持保障强度不减,着力强化农业基础支撑。省财政扎实推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始终把提高农业基础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力度,有力推动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一是着力强化耕地保护与土地质量提升。始终将耕地保护及质量提升列为财政专项资金的重要支出方向,下达资金62.22亿元,支持新建390万亩高标准农田、开展粮油轮作20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万亩,有力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农产品保护区、土配方施肥和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等建设。二是着力强化农业生产机械化。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下达补贴资金10.7亿元,对补贴品目内的机具实行普惠制补贴,并将粮食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试点示范。三是着力强化农业技术支撑。下达资金5.61亿元,聚焦品质提升、标准化绿色生产、农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种业振兴行动,支持全省515个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全省粮食优质品种、绿色技术、绿色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二、坚持用好惠农政策,让农民种粮多获利、多得利。种粮收益高低,直接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省财政充分用好种粮补贴、利益补偿、增产奖励三个方面惠农政策,让种粮农民享受政策红利。一是用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等各类资金94.39亿元,直接用于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有效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用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下达资金15.75亿元,对粮油产量排名靠前的56个国家产粮大县和19个产油大县给予奖励,由产粮油大县统筹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等,缓解地方财政困难,确保国家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落实到位。三是用好粮食增产奖励政策。下达资金1.33亿元,对粮食生产面积增加1%的26个国家产粮大县给予奖励,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升。

  三、坚持财政精准发力,完善粮食储备流通体系建设。健全粮食流通和储备机制,是落实粮食保供稳市的重要基础。省财政坚持以粮食仓储物流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不断优化财政资金配置,着力推广应用新型储粮技术,提升绿色储粮水平,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的粮食流通和储备体系。一是支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下达资金0.95亿元,支持15个粮食仓储和烘干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新增粮食仓容31.06万吨、烘干能力1240吨/日,全省粮食库点布局进一步优化,低温、准低温粮食储备仓容全国第一。二是稳步提升地方粮食储备保障力度。下达资金5.9亿元,支持全省足额完成地方粮油储备任务,修订出台《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将省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从每年每吨补贴100元提高至110元,同步提高省对市县储备粮补贴标准,切实缓解各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成本压力。

  四、坚持财政金融联动,形成粮食安全保障合力。发挥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相互融合的优势,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一是持续优化农业保险服务。下达省以上保费补贴资金24亿元,将33个产粮大县纳入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财政补贴范围,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从25%提高到30%,将水稻、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金额由原来的700元/亩、550元/亩,提高到1300元/亩、1100元/亩,农业保险补贴险种扩展到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渔船渔民等67个险种,为全省1502户次投保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672亿元,财政资金效应放大倍数高达70倍。二是强化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下达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2.3亿元,支持省农担公司提供低门槛、低费率的融资担保服务。截至2022年3月底,省农担公司累计担保金额383.83亿元,在保余额190.39亿元,其中政策性业务在保余额189.29亿元,占比99.42%。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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