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盐城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近期,市财政局加强与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的对接,积极推进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的编制工作。
根据《盐城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计划于8月份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为牵头做好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编制工作,市财政局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明确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并协调和研究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编制的各项重点工作。
目前,各相关部门已按时完成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在各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做好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根据市人大财经委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编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