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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镇村污水处理工作绩效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 09- 2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阜宁县镇村污水处理工作绩效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镇村污水处理工作绩效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2.188.117.130:17172/http://222.188.104.198/fnztb/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0月20日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3-JSTC-G2022-0014

2.项目名称:阜宁县镇村污水处理工作绩效评估项目

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90.00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万元

5.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落实省政府2022年度生态环境项目挂牌督办精神,总结我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实施绩效,回应群众关切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对我局实施的13个建制镇和135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分个标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阜宁县13个建制镇及135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作绩效评估、材料收集、协调等服务以及为保证项目完成衍生的一切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内完成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或专家的审查。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或专家的审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为:http://222.188.104.198/fnztb/)或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招标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0月20日0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___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_____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联系人:翟       联系电话:0515-87290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6991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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