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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财政局完成财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3-01-13 10:31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等有关要求,近期,盐城市财政局从确定清理范围、明确清理依据、公开清理结果等三方面入手,扎实做好财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

一是确定清理范围。将2022年制定的6件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盐财法〔2022〕2号)保留的44件财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清理范围,确保清理范围全覆盖、无遗漏。

二是明确清理依据。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要求、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期限、专项资金的执行期限等内容,逐一提出予以废止、失效、保留的清理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或理由。

三是公开清理结果。通过财政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等渠道,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经清理,予以废止3件、失效6件。截至2023年1月10日,盐城市财政局现行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共41件。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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