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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财政持续强化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

发布日期:2023-01-20 15:03 [ ] 浏览次数:

为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近年来,盐城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持续强化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2022年,市本级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事项共成交40起,成交金额886.39万元,溢价589.15万元,溢价率达198.21%,国有资产出租收益大幅提升。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借助报刊、局机关网站、资产管理QQ群等媒体及法治财政法制宣传月活动,积极推进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政策知晓率。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对外出租国有资产的,须严格履行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审批的程序,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开竞价招租,并将出租合同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及单位的资产出租管理台账,并落实相应的具体监管职责。

四是严把收益关口。国有资产出租收益严格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收入款项。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管和财政监督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纠正和查处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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