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指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也作出“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重要部署。在此大背景下,广东省财政厅与省科技厅联合出台《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和科技行业领域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科技评价改革的广东实践。
管理机制深融合。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共同建立深度融合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制度化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在科技领域走深走实。一是共同出台《评价办法》,在全国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整合科技视角和财政视角的绩效评价,并细化了相应的机制流程,为从根本上避免多头检查、减负提效做好顶层设计。二是共同制定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率先提出科技、财政部门共同制定中长期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按年度制定绩效评价任务清单,共同组织实施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整体绩效评价,原则上不开展未纳入任务清单的评价活动。三是共同确认评价结果。通过明确评价原则、评价内容、指标体系、工作流程、评价结果、质量控制、责任追究等机制设计,统一评价工作标准和规范,保障联合评价工作扎实落地,真正实现结果互认。
指标体系深融合。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将不同层次的管理需求、不同类型的关注重点融入评价体系,按照评价对象层级、科研活动类型确定评价框架和内容,穿透式开展绩效管理。一是创新搭建“三层一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科技计划整体—科技专项—科技项目”三个层次,全口径覆盖省级科技计划资金,贯通科技领域宏观的战略部署到微观的具体科研项目的预算管理链条。指标设置逐层分解考核目标,坚持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强调科技标志性成果产出和质量。二是进一步细分各领域指标体系,明确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和产品开发类、应用示范类、平台基地建设类等科研活动的考核侧重点。指标体系在总体框架上符合财政绩效评价的共性要求,具体设置体现科技工作和科技评价特点,让财政科研经费的绩效评价更加遵循科研规律、更好融入科技管理和评价工作。
结果应用深融合。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与深化放管服改革融合,建立科技、财政部门“联合评价、结果互认”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重复检查,进一步创新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落实科研减负,切实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二是融入发展大局突出服务重点,在科技专项绩效评价中新增实效类等特色指标,评价反映财政科研投入和科技管理工作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在科技计划整体中通过指标体系设置分解呈现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反映财政科研投入提升整体创新效能的重要保障作用并探索优化的方向路径。三是支撑多评价主体“评用结合”,建立评价结果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用户、行业协会、科技服务机构等主体共享机制。推动评价结果既作为财政、科技部门优化预算安排、强化绩效管理、推进机制改革、完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参考,也成为行业评价、投融资机构决策和成果推广的重要参考。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