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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财政局启动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闲置房产移交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17 16:51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大力盘活存量资产,近期,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专门下发通知,启动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闲置房产移交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市政府2019年第31次常务会议精神,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的房产为市级党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闲置房产,本次纳入移交市国发公司集中统一经营管理的房产共86处,涉及14个主管部门23个单位,建筑面积6.11万平方米。《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与市国发公司对接,做好资产移交手续办理、托管协议签订等工作,移交工作原则上于11月底前完成。同时明确,移交前的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移交后的房产经营、安全等管理责任由市国发公司承担。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压实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催促按时完成相关资产移交工作,并抓好移交到位后房产租用、出租收益上缴等工作。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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