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省级部门绩效自评价质量和效果,近日,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对16个省级部门单位2023年绩效自评价情况开展核查。
自评价核查重点关注四个方面:一是自评工作规范性。关注部门单位自评计划是否合理、组织实施是否有力、人员安排和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等。二是指标体系科学性。关注评价指标的全面性、关联性、重要性以及指标的权重、标准值、评分规则的合理性、可量化程度等。三是评价依据充分性。通过资料查询、沟通访谈方式,了解评价指标的评分信息来源,判断评分依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充分性。四是评价结果客观性。通过审核绩效自评评分表,比对自评报告与评分情况,判断自评结果的客观性。
核查采用沟通访谈、资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对各部门前期报送的自评价信息全面审核分析基础上,对核心信息以及存在的疑点问题开展检查。核查工作经前期准备、现场核查、情况分析、报告撰写等环节,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
绩效自评价情况核查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将督促部门单位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推动部门单位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自评价质量。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