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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财政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3-02-02 15:11 [ ] 浏览次数:

近年来,盐城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通过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严格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等举措,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22年,全市中小微企业中标金额达97.61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总额的84.3%

一是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及时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综合运用各项预留份额措施,扩大预留中小企业项目范围,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

二是强化培训落实有关政策。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召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布置会等会议,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细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措施。

三是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全面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联合市信用办、市公管办出台《关于在政府采购中落实“信易购”要求强化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对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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