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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财政“四举措”提升财会监督实效

发布日期:2023-04-24 17:44 [ ]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市财政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三大方面,聚焦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财政支持重点领域,扎实推进规范管理,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一是扩大监督检查范围,持续加大监督力度。计划共安排行政事业单位检查40家,专项检查12项,实行一查三年的原则,对各单位、各项目近三年经济活动情况开展检查。一方面,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包括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预决算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实施情况、财政专项资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规兴建楼堂馆所、乱设财政专户、违规处置资产等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突出关注财政专项资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

二是统筹全局骨干力量,组织实施检查工作。改变以往年度以各处室为检查组的方式,集中全局监督资源,成立7个综合检查组,集中对文广、住建、城管系统等40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综合检查组由牵头处室负总责,任检查组组长,其他处室配合,共同完成年度财政监督目标任务,推动监督精准高效。另外,发挥省市联动检查的优势,开展行业会计信息质量、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和重大政策执行等方面的专项检查,推动财政专项监督做细做实做好。

三是强化监督结果应用,增强财政监督权威。加强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实现财政监督“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查外促内”的效能。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加强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检查成果挂钩,逐步建立多部门监督成果共享和情况通报制度,为优化完善各项财政政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财会监督行动,严肃财经纪律秩序。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3个重点领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分管财监工作的副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抽调业务主管处室人员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处室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专项行动采取市级预算部门和区财政局全面自查复查、市财政按比例抽查、上级财政部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压实市级各部门、各区财政主体责任,限期完成专项行动,抓实抓牢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市财政将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市级各部门、各区自查自纠及复查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专项行动高质量开展。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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