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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财政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3-04-06 15:49 [ ] 浏览次数:

近日,为做好2023年市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市财政印发通知,要求各预算部门对今年拟申请2024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新增、执行到期申请重新设立或继续执行、申请调整预算幅度较大的财政支出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通知明确,预算部门作为事前绩效评估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把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第一关口,认真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秉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注重政策结果导向和项目成本效益分析,从立项必要性、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风险可控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切实提高评估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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