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林业工作站农药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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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建湖县林业工作站农药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052409(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5-CTGL-X2023-0008

2.项目名称:建湖县林业工作站农药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44万元(其中:0.5%虫菊苦参碱可溶液剂单项预算金额19.5万元、25%甲维灭幼脲悬浮剂单项预算金额24.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或各单项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包含0.5%虫菊苦参碱可溶液剂约2.191吨、25%甲维灭幼脲悬浮剂约2.5吨,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卸货)、检验、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6.质 保 期:不低于六个月;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中标供应商可申请预支付中标价的10%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将供应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货款(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询价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投标申请人所投产品(0.5%虫菊苦参碱可溶液剂、25%甲维灭幼脲悬浮剂)均必须同时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标准证)、产品标准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询价文件

1.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52408:59:59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http://jianhu.yancheng.gov.cn/col/col21104/index.html-工作动态栏);

3.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询价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4.文件售价:免费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052409

2.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

五、开启

1.线上开标时间:2023052409

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响应文件

1.1基本目录

1.1.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

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1.2资格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申请人所投产品(0.5%虫菊苦参碱可溶液剂、25%甲维灭幼脲悬浮剂)均必须同时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标准证)、产品标准证复印件;

3)投标人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投标人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上述(1-6)必须提供,且须加盖电子签章,否则投标无效。

1.3符合条件

1)报价:①《投标函》;②清单报价表

2)商务资信:供应商登记表;②服务承诺函;③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④建湖县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3)技术响应:《技术参数响应表》

上述(1-3)符合条件要求内容必须提供,且须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1.4企业报价折扣证明

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1.5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和评标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

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响应文件线上格式要求

2.1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

2.2 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

2.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3.线上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3.1响应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

3.2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见询价文件附件《响应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

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

3.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

4.响应文件的撤回与修改

4.1响应文件的撤回

4.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1.2投标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4.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5.该招标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最后提交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报价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6.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7.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费用为中标价的1.5%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8. 报价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对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的50%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15日内退回,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开标、唱标及资格审查

9.1 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投标人按询价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

9.2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9.3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9.4 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9.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9.7同时出现5.3-5.6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5.3-5.6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9.8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9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依据法规政策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按询价公告第二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询价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不得参与下一环节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10.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评审专家组成。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1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1. 响应文件的审查

11.1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1.2评标委员会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

11.3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1.3.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11.3.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3.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3.4评委会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11.4符合性检查

11.4.1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1)投标人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

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7)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投标人串通投标;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响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2. 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否则中标结果无效。

13.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13.1评审结束后,中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发布;公示结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13.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3.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3.4 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在签订之日2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上公示;

13.5中标单位如果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日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要求更改询价文件内容而拖延合同签订,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4. 质疑和投诉

14.1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4.2 质疑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4.3 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否则,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4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4.5 投标人认为询价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的,投标人可向建湖县财政局投诉。

14.6 质疑或投诉程序

投标人认为本次询价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到建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14.7 恶意投诉情形

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诉将被界定为恶意投诉,监管机构将对投诉人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投标人今后参与政府项目将受到影响:

1)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

2)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

3)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

4)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

5)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

6)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

7)直接向领导、纪委、检察部门写匿名信等。

15.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16.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7.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7.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中标公告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江苏辰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湖县林业工作站

地址:建湖县湖中路

联系方式:1801253666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辰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建设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1340175414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401754148

4.软件技术支持:0519-86722805

八、附件

附件一: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关说明

附件二:响应文件及格式

 

 

建湖县林业工作站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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