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盐东派出所新建营房内部装饰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盐东派出所新建营房内部装饰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 约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00-SSJT-C2023-0034
2、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盐东派出所新建营房内部装饰工程。
3、项目地点: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盐东派出所(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鹏程路8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390万元。
6、最高限价:39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7、采购需求: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盐东派出所新建营房内部装饰施工, 建设面积约为2360平方米,装饰区域包括营房主楼、附楼、对外服务中心等。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采购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8、工期要求: 80 日历天。
9、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本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本工程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18:00时前。
2、报名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凤凰文化广场4号楼1410室,联系人:周钊、联系电话:17352399916
,邮箱:1359094045@qq.com。
3、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领取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邮箱号:1359094045@qq.com,邮件主题:盐东派出所内装工程+投标单位简称,邮件发送后必须同时电话告知,否则视同未提交。并获取采购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凤凰文化广场4号楼1410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联系人:郭警官
联系电话:18205106086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9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3813223331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凤凰文化广场4号楼1410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