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校舍外墙真石漆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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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校舍外墙真石漆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并2023724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目编号:JSZC-320900-SSJT-C2023-0074

2.项目名称: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校舍外墙真石漆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328

5.采购需求: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校园内,质量要求为国家合格标准,采购范围为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校舍外墙真石漆工程包工包料施工,主要包括:教学楼、食堂楼、宿舍楼、实训楼的所有外墙(合计面积约23100m) 瓷砖铲除及重做真石漆工程等。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采购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7201800截止。

2、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凤凰文化广场4号楼1410室,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7352399916 ,邮箱:1359094045@qq.com

3、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领取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邮箱号:1359094045@qq.com,邮件主题:大丰中专外墙真石漆项目+投标单位简称,邮件发送后必须同时电话告知,否则视同未提交。并获取采购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4、售价:300/份(支付宝账号:17352399916),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7241500(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教育局 202 会议室(盐城市平安路2号)

注: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到达现场熟悉路况和具体地点、不得迟到,无论何种原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7241500(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教育局 202会议室(盐城市平安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特别提醒:本项目评标办法需要项目经理答辩评审,各投标人须审慎选择项目经理,以满足评审需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

    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98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凤凰文化广场4号楼1410

联 系 人:崔女士

    话:13813223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91469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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