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近年来,市财政局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2023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98元,已连续13年提高该项补助标准。根据市区(不含大丰区)常住人口数、2023年财政补助标准和市财政补助政策,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补助资金1700万元,已提前下达各区1360万元,支持各区落实落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月12日-28日,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市区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下发了问题列表。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卫健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下达第二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推动各区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