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财政局全力支持配合,落实普查经费,为普查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科学编制预算,强化经费保障。认真梳理四经普和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经费预算及实际使用情况,结合五经普工作安排,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市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2023年预算安排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200万元。
二是注重沟通质效,强化服务责任。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盐政发〔2023〕5号)要求,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主动与统计部门沟通,积极配合做好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支持推进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实施源头管控,规范资金使用。在审核拨付首批经费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费用明细项目的审核工作,“两员补贴”严格按工作实绩兑现,统计专用设备的购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真正实现了专项资金使用的源头控制。
四是及时拨付资金,强化基础工作。五月底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已及时根据市普查办的工作安排,拨付了设备购置、综合试点费用、业务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共30万元,及时完成了“两员补贴”发放、统计专用设备购置、五经普数据处理应用及投入产出调查培训等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