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广大群众抵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确保困难群众不为大病所困,我市今年继续由财政出资实施民生托底救助综合保险项目,新一轮保险方案从 2023 年1月1日起至2024 年12月31日实施,保险赔偿限额较往年大幅提升。
一是强化人身伤害保障。突发公共事件人身伤害兜底救助保险对因自然灾害导致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由原来的 20 万元/人提升至 35 万元/人,因事故灾难及社会安全事件导致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由原来的 2-5 万元/人提升至 2.4-6 万元/人。
二是强化财政损失保障。突发公共事件财产损失兜底救助保险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家庭房屋、基本生活设施损坏的,赔偿限额分别由原来的 20.8 万元/户、7 万元/户提升至 70万元/户、30 万元/户。
三是强化重大疾病保障。重大疾病支出型困难救助保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等困难对象遭遇重大疾病的赔偿限额由原来的 30 万元提升至 60 万元。
为确保民生保险项目落地落实,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每年安排保费 3800 万元,真正让广大群众得实惠、享关怀,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