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以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主责监督职能,全面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质效。
一、强化主责意识,抓严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三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全局制定“1+1+9”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压实各行业系统自查、复查工作责任,加大财政重点抽查力度。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台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度9项。建立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夯实市级预算部门、县区财政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逐项销号。
二、健全工作机制,抓细重点监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强化省市县财会监督纵向联动机制,对市级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检查,显著提升预决算公开质效。聚焦高质量发展、粮食安全、疫情防控等财政支持重点领域,建立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机制,抽调全局61名检查骨干,聘请特邀财政监督检查员55人次,成立7个综合检查组,对40家预算单位和疫情防控、扶持村集体等12个专项组织实施财政重点检查。加强对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监管,建立财政部门与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监管机制,推动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有机结合。构建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的配合协同,建立健全多部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协同工作机制,放大监督效应,提升监管效能。
三、完善内部控制,抓牢风险防控。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监督检查,推动部门单位加强内部财会监督,市级机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和《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高度重视财政内控建设,完成《盐城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工作,梳理关键业务环节点187个,识别更新风险点175个,精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13条,建立健全涵盖基本规范、行政运行、财政预算编制、财政预算执行、财政业务管理四大类核心业务的“1+4+N”内控体系,切实筑牢制度“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