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城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投入资金引才、加大力度育才、落实政策留才等措施,为全市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是引才有招,积极投入财政资金。统筹落实资金,将人才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结合财力水平合理安排支出,推动人才工作落地见效。截至3月底,全市投入人才资金3.25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党员村干部教育培训、人才工作经费等。同时,将人才专项资金列入全过程绩效管理,开展人才资金专项审计,强化人才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跟踪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育才有道,积极支持人才培养。做好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工作,积极支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评价等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合理延长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时间,邀请本部门行业专家“送教上门”,助推本部门行业人才发展,抓实会计人才培养。
三是留才有方,积极落实人才政策。不断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助力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和“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截至3月底,市本级共投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53亿元,较上年增长19.63%,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大力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着力解决各类人才过渡性居住需求,为人才安居置业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