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城市财政局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聚焦农业现代化建设精准发力,多措并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积极争取省以上专项资金。2023年,全市共争取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77亿元,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36亿元,支持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 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支持我市农业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大对融资担保公司财政支持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提高“三农”业务占比,发挥农业担保的撬动作用。充分运用好我市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支持优势产业、优质项目。
三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才培养。从2020年起,我市启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即每年开展农村人才定向培养、农技人员和农村科技带头人培训。市财政连续三年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业农村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对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40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2000元/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3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