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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与秦代财税制度

发布日期:2024-07-01 09:25 [ ] 浏览次数:

马金华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改王为皇,自称皇帝,迅速统一了文字、货币、度量衡,建驰道,设常备军,废除了贵族世袭官职的世卿制,建立了由国君可以随时任免人事的官僚制度,实行高度集权的中央专制主义,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新平台。

具体到财政上,秦代废除诸侯分封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使财政走上了统收统支的管理道路。同时,在中央财政管理上也首次将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加以区别,并分别以治粟内史和少府统之。在理财思想上,秦代深受战国时期著名法家商鞅的思想影响。法家是先秦百家争鸣中的重要学派,其变法革新运动及其政治主张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法家的主要理论是法、术、势,即强调国家对百姓要进行强有力的控制和干预。在法家控制论的思想指导下,秦灭六国,又因重农重税政策二世而亡。法家思想在历史上的功过是非,典型地体现在秦王朝的兴起和灭亡上。

法家兴起与秦朝建立

早期法家思想主要产生于春秋时期各国为富国强兵而进行的政治实践活动。在这个时期,大国争夺霸主地位,而小国则试图避免成为大国争霸中的牺牲品。因此,通过政治上的革新以实现富国强兵,成为春秋时期各国的现实任务。春秋时期的法家思想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可以说它直接源于各国的政治实践运动。

管仲是早期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辅佐齐桓公由发展经济入手,实现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霸主地位,在他的内政与外交的政治实践中产生了具有法家色彩的政治思想。早期法家的思想特点反映在《管子》一书中。与后续的商鞅、韩非不同,《管子》既主张富国,也主张富民。“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管子》认为要富国富民,唯有发展生产,而发展生产的关键是不夺农时。《管子》同时认为,手工业和商业也是富国富民所必需的,“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手工业关系国家安危,“欲正天下,财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财盖天下,而工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工盖天下,而器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商业对国计民生也非常重要,“市者,货之准也”,“市者,可以知治乱,可以知多寡”,“岁有市,无市则民乏”。

与管子相比,中期法家的思想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战国中期战争的规模急剧上升,“大国务战,小国务守”。哪个国家能在这场兼并战争中最终获得胜利,主要取决于该国是否有足够的实力,即在经济上是否富足,在军事上是否强大。于是,为富国强兵而进行变法革新便随着兼并战争的日趋激烈成为这一时期的政治风尚。中期法家旨在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因而无论其政治理论还是政治实践都是以国家利益为主体。在各国变法革新中成效最大、影响最深远的就是商鞅变法。中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政治目标是治(社会安定)、富(国富)、强(国强)、王(天下统一)。实现的途径就是实行“农战”为核心的重征关市税和酒肉税的赋税政策。商鞅提出“重关市之赋”,“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仓廪虽满,不偷于农”。宣扬“能事本而禁末者富”,认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并且,商鞅还以种种法令、措施将劳动力固定于土地上,建立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办法,“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使民无得擅徙”。除此之外,由于中期法家在人性观上是悲观主义,因此他们反对任何温情脉脉的德治教条,强调以严刑峻法来保证令行禁止。故而,商鞅主张保持农民的闭塞、愚昧,并主张“家不积粟”,以防止农民有能力对抗朝廷。

中期法家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挖掘国家的战争潜力,最终使国家变成一架由君主开动的强大的战争机器。商鞅的变法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秦国因此由弱变强,成为战国七雄中最具战争潜力的国家。变法后不久,历史即上演了苏秦“合纵抗秦”的一幕。虽然秦孝公死后秦惠文王杀了商鞅,但法家思想无疑在秦国的意识形态中取得了支配地位,并指导着秦国强大起来,奠定了后来“席卷天下,包举宇内”的统一基础。

后期法家与秦朝灭亡

公元前221年,秦最后攻灭了六国中仅存的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封建王朝——秦朝,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诸侯长期割据称雄的时代,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然而,秦帝国仅仅存活了十五年。尽管帝国的迅速灭亡有其种种历史的原因,但后期法家主张的横征暴敛的财税政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为韩非,体现在《韩非子》一书中。他综合其前法家“法治”“术治”“势治”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专制政治理论。韩非子不但继承了商鞅重财重税的思想,主张藏富于国,以保证战争的需要,又提出了“耕战论”,即农业生产是财富的主要源泉,要充实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靠租税和力役。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秦朝实行了横征暴敛的财政政策。田租的征收竟高达收获量的2/3,也即税率高达66.7%,口赋即人头税每口1000钱,全国男性劳力的75%都要服劳役。据统计,秦代的人口约有二千万,每年征发的徭役粗略估计在三百万人以上,已占到全国总人口数的百分之十五以上。由于男性劳动力都被调为官府服役,妇女也被征发去转输粮草,致使土地无人耕种,孤寡老幼得不到赡养,在通往咸阳的道路上,冻饿而死的人不计其数。可见,秦代的重财重税带给人民的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后期法家另一大特点就是绝对的君主专制主义主张。在其政治理论中,君主成为整个政治利益的核心,君权也成了绝对的、神圣的、永远不可侵犯的权力实体。韩非子反对任何条件下君臣之间的平等互动,反对君主礼贤下属,更反对臣子冒犯君主,即使君主是个十恶不赦的暴君。在后期法家的眼里,国家成了君主个人的工具,臣民成了君主个人的奴仆,由此君主也就有了对国家和臣民肆意支配的权力。这种“以君为本”的治国思想,体现在财政方面即统治者的独裁专制和穷奢极欲的野心。为了经营其万世不更的帝业,秦始皇穷兵黩武,对外扩张。派蒙恬率三十万军队北击匈奴十年,发兵五十万人屯戍岭南道八九年之久。巨大的军费开支成为财政的沉重负担。而宫殿建筑是秦朝财政另一项主要支出。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都咸阳开始,为满足其奢侈豪华的生活享受而大兴土木。秦朝的宫殿,累计关中共有宫室三百所,关外行宫达四百多处。秦始皇父子不顾民力与财力的匮乏,为满足一己之欲而大兴土木、南征北战,严重破坏了社会再生产的基本条件,由此进一步加剧了本已十分严重的社会矛盾。

正是在后期法家“以君为本”的绝对君主专制意识形态的指导下,秦帝国只经过了短短的十五年春秋。秦亡以后,法家思想的正统地位随即被取消,代之而起的是“以仁治国”儒家思想。汉朝统治者以秦为鉴,尽管仍沿用其行政体制,但在财税政策上已有很大的转变。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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