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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财税思想

发布日期:2024-07-12 09:39 [ ] 浏览次数:

马金华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国财税历史经历数千年漫长的历程,在理财思想上留下了丰富的遗产。了解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的理财思想,探寻财税发展的一般规律,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

富民富国的财政目标

先秦儒家主张“藏富于民”,即在使人民富足的基础上充实封建国家财政。在孔子的理财观中,有一种很可贵的“惠民”“富民”思想。孔子认为,“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者,不仅仅是仁人,简直就是圣人了。他曾称赞他的学生子产有君子的四种道德,其一就是“其养民也惠”。所以其弟子冉有向他请教如何治理人口众多的卫国时,他明确回答:“富之。”

当哀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之急者,莫大乎使民富且寿也。”公曰:“为之奈何?”孔子曰:“省力役,薄赋敛,则民富矣;敦礼教,远罪疾,则民寿矣。”公曰:“寡人欲行夫子之言,恐吾国贫矣。”孔子曰:“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未有子富而父母贫者也。”可以说,孔子当时已清醒地认识到“富民”与“治国”之间的关系。民富则国安,否则“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孔子提出“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体现了国家的租税收入来自人民以及培养税源的财政思想。他反对财政上的“聚敛”,认为“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礼记·大学》)。

公平公正的分配体系

“均贫富”,也是儒家的理财观之一。孔子认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不均”是指不遵名分、不按规矩分配社会财富,强取豪夺践踏了社会公认的公平、公正准则。主张收入和财富的分配要公平,同时强调收入分配的均衡程度与社会稳定乃至一国的存亡之间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不均”将导致人们不安于现存秩序进而引起社会动荡,此理之于古今中外,都是一条颠扑不破的规律。孔子还认为,“君子周急不继富。”所以,“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对冉求为富者谋财之举,孔子愤怒之情溢于言表。

孔子的“均贫富”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之基础,国家为了达到“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的目标,就要给国民安全感,通过再分配等形式缩小贫富之间的收入差距,解除贫困者的生存之忧,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与繁荣。近年来,不同群体收入差距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成为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为此,政府应大力实施公共财政政策,不断加大财政在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养老、公共消费品、环境等关切民生问题的投入力度,推行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公共财政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

在国家收支关系上,先秦儒家提出了“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量入以为出”(《礼记·王制》)的财政总原则。义利观是儒家财政思想的核心,它要求生财有道,取民有信,公平人道。在孔子的理财思想中,他首先强调对财富的追求是人的本能。孔子说:“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他自己都不放弃对财富的追求,但他强调追求财富应该是以“义”为先,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国家亦如此。孔子主张“义在先,利在后”,也就是说,他不仅不讳言利,而且对于符合义的利,从来都不拒绝。

孔子的学生子贡在经商理财上有着卓越的天赋。有一次,子贡赎了一个在外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绝了国家赔偿给他的赎金。按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孔子却不以为然地说,子贡这样做就不对了,认为他开了一个坏的先例: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在孔子看来,子贡收了国家补偿的赎金,不会改变他行为的价值;不拿国家补偿的赎金,就破坏了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好法律。

孔子另一位学生子路,有一次将快要淹死的乡人从水中救起。那位老乡很是感激,就送给子路一头牛,子路欣然接受。当时,有不少人批评子路的道德境界不高。但是孔子也不以为然。他说,子路救人并接受人家的谢礼,这对鲁国人有很好的昭示作用。因为子路接受了一头牛,大家感到做好事会有好的回报,鲁国人会因此争相去做诸如救人等的善事。具体到国家而言,孔子主张:君主兴利要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生财有道,用之不讳仁政,是对统治者以义制利、以礼制欲的具体要求,并指责权势人物利用政权力量与民争利的不公平状况。

轻徭薄赋的收入政策

从国家财政收入方面来看,先秦各家除商鞅坚持重税政策外,其余都赞成轻税政策。孔子提倡“敛从其薄”“使民以时”,即轻徭薄赋,藏富于民。并提出“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的税收课征原则,反对统治者过度敛财。

《礼记·檀弓下》中有《苛政猛于虎》一文,记载孔子和弟子路过泰山时,遇到一名身世凄惨的妇女的故事。当地虎患严重,可就是因为没有苛刻的暴政,所以她和亲人宁愿一直住在这里,以至于后来竟有多人被老虎咬死,只剩下她一人对着坟墓哭泣。这揭示了统治者的暴政和繁重的苛捐杂税比吃人的老虎更加可怕。孟子财政思想体现在尊民、裕民、安民,即财政税收要看人民是否乐意,“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为政者凡是不符合仁义道德的征税求富的行为,都被看作是“富桀”,即养肥暴君的举动。孟子提出“省刑罚,轻税敛”,主张抽十分之一的农业税,主张农业单一税,提倡对城市坐商、非生产性宅地、无职业者以及关卡和山林川泽均不征课。墨子倡导“兼相爱,交相利”,以是否利于人民作为衡量是非的重要标准。墨家主张适度征税,让纳税人“劳而不伤”“病而不废”,反对“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墨家认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必须优先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主张通过低税收来培育经济实体;国富要靠人民生产,对人民征敛要慎重,需考虑人民的负担能力与心理承受能力,保护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不能竭泽而渔,破坏财源,同时还要做好理财工作,合理安排收支,这样才能有效促进经济发展。

强本节用的支出政策

财政支出方面,“强本节用”基本上是先秦各家所共同遵奉的经济原则,即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国家财政,都应以节约为原则。孔子提出了“节用以爱人”的主张,节用也是富民的途径。具体主张为去奢从俭,要求节制财政支出。他认为,“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大学》),说明孔子十分重视处理生财和用财的关系,同样注重控制财政支出。孟子则是以救济鳏寡孤独这四类“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为王政之先声。荀况直言“节其流”“开其源”的理财原则,并鼓励粮食储备。墨家在财政开支上,强调应满足人民的公共需要,在理财开支上,应注意效率,“用财不费,民得不劳,其兴利多矣”。道家老、庄主张无为而治,在理财上主张公平分配,按“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若让穷人纳税给富人享福,是违背天理的。“强本节用”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同样有着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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