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2025年度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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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响水县2025年度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JSZC-320921-ZZZX-C2025-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供应商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13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1-ZZZX-C2025-0008 

项目名称:响水县2025年度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采购包1:28.990000万元;采购包2:18.785000万元;采购包3:18.525000万元;采购包4:17.875000万元;采购包5:18.525000万元;采购包6:27.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0万元人民币(分包一最高限价为28.99万元,分包二最高限价为 18.785万元,分包三最高限价为18.525万元,分包四最高限价为 17.875万元,分包五最高限价为18.525万元,分包六最高限价为27.3万元)。 

采购需求:

为高质量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现向全国范围内进行检验机构公开招标,承担2025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本项目食品及农产品抽检总批次为不少于2000批次,分为六个包。分包一的批次为不少于446个批次,分包二的批次为不少于289个批次,分包三的批次为不少于285个批次,分包四的批次为不少于275个批次,分包五的批次为不少于285个批次,分包六的批次为不少于420个批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根据采购人安排完成检测和数据上传国抽系统目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4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5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6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证书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完成周期。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项目能全部覆盖所投包食品检验项目,全部附表所对应的证书应为同一机构同一证书编号。

采购包2

1.供应商具有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证书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完成周期。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项目能全部覆盖所投包食品检验项目,全部附表所对应的证书应为同一机构同一证书编号。

采购包3

1.供应商具有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证书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完成周期。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项目能全部覆盖所投包食品检验项目,全部附表所对应的证书应为同一机构同一证书编号。

采购包4

1.供应商具有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证书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完成周期。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项目能全部覆盖所投包食品检验项目,全部附表所对应的证书应为同一机构同一证书编号。

采购包5

1.供应商具有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证书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完成周期。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项目能全部覆盖所投包食品检验项目,全部附表所对应的证书应为同一机构同一证书编号。

采购包6

1.供应商具有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证书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完成周期。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项目能全部覆盖所投包食品检验项目,全部附表所对应的证书应为同一机构同一证书编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供应商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5-1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2.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1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 数字证书”--CA 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

3.2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

3.3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3.4 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5 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 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供应商中标后,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履约保证金,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详见通知内容。

5.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成交候选人邮寄至(代理公司),未成交单位不需要提供)。

6.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 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8、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9、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10.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本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可以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现金形式,也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12、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响水县灌江路166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905119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办事处跃进社区居委会盐马路358号月湖花城19A幢303-26室(CND)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05170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80517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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