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残疾儿童(视力类)基本康复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23-JBGS-G2025-0009
二、项目名称:阜宁县残疾儿童(视力类)基本康复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阜宁施庄眼科医院 | 52320923510679631K | 阜城街道香港路1333号 | 93.4(均分制) | 10000元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阜宁明光五官科医院 | 52320923510679682U | 阜城西大街377号 | 77.2(均分制) | 10000元 |
采购包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阜宁高峰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923MA223WUX7U | 盐城市阜宁县阜城大街18号星汇大厦S106、S107、S108门市 | 76.2(均分制) | 1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阜宁县残疾儿童(视力类)基本康复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基本康复服务对象是指具有阜宁县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经国内三级综合医院、县级以上残联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或评定专家组诊断评估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10周岁视力康复儿童。(具体范围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对具有阜宁县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经国内专业医疗机构诊断评估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10周岁视力康复儿童,按《江苏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中规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须依据《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3年版)》(苏残规〔2023〕1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9〕50号)、《关于印发盐城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盐残发〔2024〕11号) 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卫国、邵延策、于英、王保国、周子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将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招标项目的采购包(采购包1:5400元,采购包2:3300元,采购包3:3300元)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评审得分及排名
采购包1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后总得分 |
排名 |
1 |
阜宁施庄眼科医院 |
93.4 |
1 |
2 |
阜宁明光五官科医院 |
77.2 |
|
3 |
阜宁高峰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76.2 |
|
采购包2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后总得分 |
排名 |
1 |
阜宁施庄眼科医院 |
93.4 |
|
2 |
阜宁明光五官科医院 |
77.2 |
1 |
3 |
阜宁高峰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76.2 |
|
采购包3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后总得分 |
排名 |
1 |
阜宁施庄眼科医院 |
93.4 |
|
2 |
阜宁明光五官科医院 |
77.2 |
|
3 |
阜宁高峰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76.2 |
1 |
2、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阜宁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单位地址:阜宁县阜城镇城西路90号
联系人:邵延策
联系电话:15751116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9楼
联系人:吴建佳
联系电话:15961922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佳
电话:159619220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