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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组织方式 四川扎实推进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2025-06-30 16:51 [ ] 浏览次数:

优化组织方式 四川扎实推进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今年以来,四川省财政厅进一步优化重点绩效评价组织方式,强化事前谋划、事中管控和事后归纳,深入实施市(州)政府预算、省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支出政策和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深耕细作、除旧布新,着力推动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做好事前系统谋划

研究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省财政厅围绕服务保障全省中心大局,紧盯重大任务、重点项目和重要环节,研究制定《2025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从明确总体要求、优化评价组织、加快时序进度和强化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系统安排部署,确保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进有力、方向不偏。

构建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坚持绩效指标体系“求真务实、真正管用”的原则,对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专项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完善,优化指标设置、细化评分标准,并印送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指标体系中可量化、易衡量的指标占比达80%,评价科学性、公正性进一步提升。

统筹选取绩效评价对象。按照重点绩效评价“五年周期全覆盖”的要求,统筹选定2024—2028年重点绩效评价省级部门(单位)和专项预算项目清单。其中,2025年评价涉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23个省级部门、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等28个专项项目、林业草原等2项政策。

强化事中动态跟进

组建联合评价组,推动各方深度参与。强化“整体评价+现场评价”的组织方式,深入挖掘制度性、管理性问题,提高绩效评价权威性和影响力。省财政厅组建由绩效、支出管理、投资评审等处室(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共同组成联合评价组,全程深度参与重点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对预设管理性问题予以验证,归纳总结市县执行层面问题。

紧盯关键环节,有序推进现场评价。加大现场评价“关键节点”跟进力度,专项项目和支出政策市县评价点位踏勘进度达30%时,在处室层面进行总结复盘,及时纠偏;踏勘进度达50%时,向分管厅领导汇报工作进展;踏勘进度达70%时,对评价发现的特色亮点、主要问题以及拟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汇总分析,确保评价取向“站高一层”,并向厅主要领导汇报阶段性成果。

强化过程管控,强化三方机构管理。为全面了解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最小单元”实际绩效,深入全部21个市(州)和183个县(市、区)一线评价现场,实地踏勘600余个点位。强化第三方机构全程监督管理,在开展现场评价前,制定《现场评价工作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人员分工,强调廉洁纪律等方面要求。

注重事后归纳总结

梳理归纳特色亮点,加强推广应用。为客观准确反映专项资金总体绩效,将原有“坚持问题导向”逐步转向“问题导向+特色亮点”综合评价,充分结合点位实地踏勘情况,归纳总结省级部门(单位)和市县在管理、使用专项资金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以便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发挥引领撬动作用。

深入开展原因分析,找准主要问题。戴着“望远镜”,从规划决策、制度机制、分配方法等方面预设评价重点,通过整体评价和样本评价深入挖掘典型问题,并以项目主体、具体事例、准确数据等作为问题支撑。同时,对各类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系统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找到问题根源。

着力提升资金绩效,提出针对性建议。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围绕完善政策制度、精准受益对象、优化资金结构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并严格执行绩效与预算“三挂钩、一整改”机制,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专项预算安排和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行挂钩,督促绩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低效无效问题。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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