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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财政:出台《盐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6-11 11:29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卫健委制定出台《盐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管理职责、绩效管理监督等内容。

一是明确使用资金范围。突出使用重点,示范项目资金用于推动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市县公立医院诊疗能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深化运营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包括:体制机制创新、学科专科建设、分级诊疗、医防融合、引才育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和卫生数智化建设等。

二是压实资金管理责任。明确专项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卫健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管理,科学划分和落实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环节职责,压实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等各方责任。

三是强化绩效管理监督。从绩效评估、绩效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健全了涵盖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下一步,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将按照《办法》规定和要求,强化协同配合,加强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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