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采购文件 | 现更正为 |
检测报告 (15分) | 投标人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机动车号牌检测报告,符合GA36-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型号规格为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挂车号牌、低速车号牌、大型新能源车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教练车号牌、固封装置(符合GA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要求),每提供一个规格的检测报告得1.5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检测报告 (15分) | 投标人提供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如: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机动车号牌检测报告(符合 GA36-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要求,且在有效期内)。型号规格为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挂车号牌、低速车号牌、大型新能源车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教练车号牌、固封装置(符合GA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要求),每提供一个规格的检测报告或承诺函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质保期 (3分) | 在满足产品质量质保期不少于4年基础上,质保期满后,每延长1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质保期 (3分) | 产品质量质保期4年,质保期满后,每延长1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原采购公告中 | 现更正为 |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3年5月18日15点00分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3年5月24日15点00分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