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韩盐城产业园二期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和遴选工作方案,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评审。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对该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盐城市财政局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15--80501648,0515--80501208。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列为入选基金管理机构。入选基金管理机构将进入谈判磋商阶段,自入选结果公示期满后90日内,谈判未果或未如期完成基金设立的,入选基金管理机构的入选资格自动失效。
盐城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