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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2 17:47 [ ] 浏览次数:

盐财法〔20235

 

盐城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规范性文件

制定计划的通知

 

局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等相关要求,现制定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基本情况

2023年计划完成《盐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盐城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5件(详见附件)。

二、任务分工

(一)起草处室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文本审核修改、集体讨论、发布实施、备案等工作;

(二)税政法规处主要负责合法性审核和督查考核工作;

(三)相关处室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起草处室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按时间节点安排做好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等相关工作,完整收集并整理相关资料;

(二)税政法规处应对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起草处室应按照合法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原则上,未纳入本计划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审核制发。对已纳入本计划的规范性文件,税政法规处将及时跟踪督查。因工作任务调整等原因需要增减制定计划的,由起草处室及时商税政法规处予以调整。

 

附件:盐城市财政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盐城市财政局

2023222

 


附件

盐城市财政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编号

项目名称

起草处室

会签单位

完成时间

1

盐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处

/

20231

(已完成)

2

盐城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教科文处

市委宣传部

20233

3

盐城市市本级工业强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工贸发展处

市工信局

20234

4

盐城市市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处

市农业农村局

20238

5

盐城市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经济建设处

市发改委

20239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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