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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财政组织开展2023年市本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30 15:49 [ ]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部门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近日,盐城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规范评价工作开展。印发《关于开展市本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绩效自评价工作的评价方式和对象、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部门职责、工作要求、评价流程、时间节点和报送方式等内容。发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自评价操作手册,安排专人负责业务指导,切实提高绩效自评价工作效率。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评价工作质量。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全面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2022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价管理。通过采用点对点方式,充分发挥自评操作手册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业财结合理念,实事求是反映财政资金使用和政策目标实现情况,切实提升自评价报告质量。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提高评价工作实效。明确预算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以3年为周期,科学制定部门评价实施计划,有序开展项目支出和下属单位部门整体收支部门评价,实现下属单位和项目资金部门评价全覆盖。强化对下属单位自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严把自评质量审核关,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加强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价结果全面应用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内控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形成部门内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不断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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