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5〕21号)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5年9月举行。现将盐城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获得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二、报名及审核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各审核点联系方式(政策咨询):
东台市:85213359,北海路8号市政府大楼309室
大丰区:83513237,东方路66号财政局113室会计科
建湖县:86213438,建湖县公安路3号一楼会计科
射阳县:82323518,幸福大道8号双山科技商务中心1639室
滨海县:84108539,县政府行政大楼1032室
阜宁县:69917045,城南大厦B座405室
响水县:86883952,双园中路488号西楼二楼会计科
亭湖区:89880317,青年东路55号亭湖区政府317室
盐都区:88429918,日月路9号城镇化服务大厦0819室
盐南新区:69960599,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812室
开发区:68821751,松江路18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708室
三、报名时间
202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从2025年6月13日至7月2日,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考生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按系统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经系统审核通过后进入缴费环节。
各审核点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下载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后期还可通过“苏服办”APP—“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四)打印准考证
2025年8月26日至9月5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无法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五、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文件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试费,每科60元。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我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七、考试地点和时间
考点设在盐城市区。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举行。报考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6日至8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30 经济法 | |
17:45-20:00 财务管理 |
八、成绩查询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5年10月31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审核点提出复核申请。各审核点负责向考生反馈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名审核点申请修改。
九、证书发放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证书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盐城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信息或者“盐城财政”微信公众号。
2025年度中级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统一从南京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
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成绩合格单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十、政策咨询
各审核点负责本行政区划的政策咨询,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应及时答复;无法及时答复的,应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我局反映,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
广大考生应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其他事项
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考生考试成绩,收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政府相关信用管理部门。
盐城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6日